項目名稱 | 艾杰旭新型電子顯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及危廢儲存場所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 評估類型 | 安全評估 | |||
委托方 | 艾杰旭新型電子顯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 | 報告提交 時間 | 2021.12.31 | |||
項目概況 | 單位簡介 | 艾杰旭新型電子顯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DCA”或“該公司”)是由艾杰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AGC”)與深圳市華星光電半導體顯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SOT-SD”)共同出資成立的合資公司。ADCA為CSOT-SD的G11配套的玻璃基板工廠。 | ||||
項目簡介 | 艾杰旭新型電子顯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廢水經自建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再排放至鵝頸水庫,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安委辦關于切實做好“七一”后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0噸以上的重點產廢企業要針對危險廢物產生、儲存、轉運等環節開展安全風險評估;重點排污單位要針對廢氣、廢水等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艾杰旭新型電子顯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屬于重點產廢企業,因此特委托深圳市世和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污水處理設施及危廢儲存場所進行安全現狀評估。 | |||||
地理位置和周邊環境 | 玻璃廠廠區南鄰長鳳路,西鄰科裕路,東與北相鄰華星G11生產辦公區。玻璃廠房(一期)布置在用地的北部,南部為二期玻璃廠房(二期),一、二期玻璃廠房為貼建形式,輔助用房和甲類倉庫布置在玻璃廠南面。玻璃廠房二層布置物流連廊與華星G11生產廠房相連,方便玻璃原料面板在潔凈的環境直接進入生產廠房進行面板加工生產。 | |||||
評估項目組分工 | 姓名 | 資格 | 主要任務 | 參與項目時間 | ||
項目組長 | 胡 倩 | 二級安全評價師 | 現場勘查、編制報告 | 2021.11.12—2021.12.31 | ||
成員 | 胡 倩 | 二級安全評價師 | 現場勘查、編制報告 | 2021.11.12—2021.12.31 | ||
徐 釗 | 二級安全評價師 | 現場勘查、編制報告 | 2021.11.12—2021.12.31 | |||
佘光頌 | 三級安全評價師 | 現場勘查、編制報告 | 2021.11.12—2021.12.31 | |||
報告編制人 | 胡倩、徐釗、佘光頌 | 報告審核人 | 劉明華、樊鴻 | |||
技術負責人 | 劉明華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呂中平 |
深圳市世和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吉華街道甘李工業園甘李六路12號中海信創新產業城14A棟1802、1803
電話:0755-86605568
傳真:0755-26425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