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深圳富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項目 | 評價類型 | 現狀評價 | ||||||
委托方名稱 | 深圳富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7.06.30 | ||||||
委托方地址 | 深圳市寶安區松崗街道辦潭頭社區樹邊坑工業區 | 委托方聯系人 | 顏虎 15889728579 | ||||||
項目名稱及簡介 | 富駿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22日,由富士康科技集團與深圳市金駿瑋資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金駿瑋公司”)為生產氰化金鉀共同投資設立,兼營電子用高科技化學品、半導體元器件專用材料、有色金屬復合材料的研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富駿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具有職業衛生乙級資質評價的深圳市世和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富駿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6.11.22 | 現場調查人員 | 張運鵬、董昌盛 | ||||||
現場采樣時間 | 11.28-11.30 | 現場采樣人員 | 何智、卜漢波、陳沛鋒 | ||||||
樣品檢測時間 | 11.29-12.01 | 樣品檢測人員 | 林玉玲、陳沛峰、劉玫汝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顏虎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化學有害因素:氰化物、氰化氫、氫氧化鉀、硫酸、鹽酸、二氧化氮、氫氧化鈉。物理因素:噪聲、工頻電場。 檢測結果:在正常運轉情況下,工作場所中的氰化物、氰化氫、氫氧化鉀、硫酸、鹽酸、二氧化氮、氫氧化鈉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短時間接觸濃度和最高接觸濃度均符合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噪聲、工頻電場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深圳富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以生產氰化金鉀產品為主,屬于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計第73號令)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分析,本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建議: 一、組織管理 (1)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的要求,其內容主要有: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2)健全職業衛生檔案,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47號)第三十四條對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要求,其內容包括: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文件;職業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以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與記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發放、維護與更換等記錄;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相關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資料; 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匯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證、職業健康損害或者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技術資料,以及其備案、審核、審查或者驗收等有關回執或者批復文件;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有關回執或者批復文件;其他有關職業衛生管理的資料或者文件。 (3)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根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總局令第49號)第19條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要求,其內容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資料;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4)定期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周期應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要求。 (5)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6)合理安排勞動者作業時間,特別夏季氣溫較高時候應注意防止員工中暑。 二、工程技術 (1)根據《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2003)中要求進排風口應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設計: ①進風口應設在室外空氣較清潔的地方,且在排風口的上風側。 ②當進排風口在同側時,排風口應高于進風口6m,進排風口在同側同一高度時,其水平距離不宜小于10m。 ③進排風口的底部距離室外地面不宜小于2m。 (2)排放氣體經凈化處理再排入大氣,建議在排風口處設置凈化措施。 (3)安裝有毒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儀器,并根據有毒氣體毒性和現場實際情況至少設警報值和高報值。預報值為MAC或PC-STEL的1/2,無PC-STEL的化學物質,警報值可設在相應超限倍數值的1/2;警報值為MAC或PC-STEL值,無PC-STEL的化學物質,警報值可設在相應的超限倍數值;高報值應綜合考慮有毒氣體毒性、作業人員情況、事故后果、工藝設備等各種因素后設定。 三、個體防護 (1)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和《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 18664-2002的要求,若空氣中污染物同時刺激眼睛或皮膚,或經皮膚吸收,應選擇全面罩,鑒于氰化氫和氰化物可經皮膚吸收,接觸氰化氫和氰化物的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嚴格做好相應的皮膚防護,配備相應的防護服、化學防護手套和化學防護靴。 (2)選擇呼吸性防護用品,宜選用可防含B型氣體(用于防護無機氣體或蒸汽)和至少P2級別(中等能力過濾效率)慮煙性能的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半面罩),監督員工正確佩戴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和加強防護用品的管理,個人防護用品要定期更換,保證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充分發揮防護作用。
四、應急救援 (1)存在氰化氫的生產車間、劇毒化學品倉庫和實驗室等場所設置氰化氫偵測報警系統,人員配備便攜式氰化氫監測報警儀,建議用人單位應定期對應急救援預案中職業中毒的內容進行演練。 (2)用人單位應儲備亞硝酸異戊酯、亞硝酸鈉、硫代硫酸鈉等氰化物解毒劑,并按有效期限定期更換。 (3)存在氰化氫的生產車間、劇毒化學品倉庫和實驗室等場所應設置與氰化氫偵測報警系統相連鎖的事故排風系統。 五、持續改進 (1)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如防護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進行檢修。對生產設備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 (2)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3)用人單位應將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并向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者公布。 (4)本評價報告僅對委托方在評價階段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和現場勘查、檢測資料負責。對該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材料、生產規模、生產工藝、設備布局和工作時間等發生變更而引起的職業病危害變化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本評價報告不包括職業安全方面的評價,對可能存在或產生的職業安全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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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未評審 | ||||||||
評價項目組分工 | - | 姓名 | 職稱 | 資質證書編號 | 專業 | ||||
項目負責人 | 李建輝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粵職評14200121 | 安全工程 | |||||
成員 | 張運鵬 | -- | 粵職評16100172 | 環境工程 | |||||
呂小平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粵職評14200125 | 預防醫學 | ||||||
李正宏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粵職檢15100150 | 應用化學 | ||||||
報告編制人 | 董昌盛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粵職評14100029 | ||||||
技術負責人 | 孔冰 | 高級工程師 | 粵職評142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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